保安许可证办理资料
1、依法设立且具有法定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不少于100万元注册资本验资报告证明材料;
2、拟任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至少3名以上)的有效身份证件、《单位负责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和保安师资格证书(待公安部启动后再予提供,下同),以及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的无被刑事处罚、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证明;拟任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至少3名以上)5年以上治安保卫、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证明和期间表现情况;
3、出资人或者股东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及《出资人基本情况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
4、拟为保安服务公司住所的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有关设施、装备、交通工具等证明材料;
5、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法律、行政法规有技术资格要求的技术资格证明;
要求:(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人员的资质要求。拟担任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应当是专职人员,副总经理人数2名以上,法定代表人可以兼任总经理。(下列四种情况符合其一即可)
1、具有军队工作经验的,应为在军队、武警部队服兵役5年以上军队干部,并提供复转军人证等证件,以及原部队(团以上单位)或地方人民政府复转军人安置办出具的证明;
2、具有治安保卫工作经验的,应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在治安保卫部门担任负责人、任职5年以上的工作履历证明,并提供设区的市公安机关内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单位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证明;
3、具有保安管理工作经验的,应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安服务公司担任主要管理人员及任职5年以上的工作履历证明,还应提供该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持有人设部门核发的《保安师》证书
★注:上述四种情形中第2、3种情形,单位出具的工作履历证明内容包括工作年限、职务、任职年限、退休、辞职时间及工作表现、奖惩等情况。属企业职工的应出具原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1、办公场地包括:办公用房(面积应在500平方米以上)、培训教室(面积应在50平方米以上)、装备库房(面积应在20平方米以上);
2、训练场地面积应在1000平方米以上,具备开展体能训练和技能训练所必需的器材装备等;
★注:上述办公、训练场地需提供房产证或土地证复印件。
开展保安服务所需的有关设施、装备、交通工具等有关要求。
1、办公家具和电脑、电话、传真、打印等办公设备;
2、保安企业基本装备:具备50套以上保安员执勤所需的硬质橡胶棍、强光手电、对讲机等防卫和通讯装备等;具备符合有关规定并与保安员人数相匹配的保安服装、服饰和标志;
3、拥有2辆以上专门用于执勤、监督的小型或中型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