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统一管理的原则。实施ISO14000系列标准的工作须在指导委的统一组织部署下进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不得各行其是,另搞一套;
2)遵循与规则1致的原则。由于认证制度与贸易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为使ISO14000实施促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有力地推进我国与各国的经贸关系,研
究并遵循惯例,与认可规则保持1致,是我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国认可制度的重要原则;
3)坚持ISO14000系列标准的实施与我国现行环境管理制度紧密结合的原则。在认证的推行与实施过程中,力求采取措施,保证认证制度与我国环境管理制度协调1致,相辅相
成,共同促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及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4)坚持公正的原则。环认委和环注委接受来自委员会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按照准则的要求建立自我约束机制,依据规定的准则和程序对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审
核员及培训开展评审活动并授予国认可和注册资格。从而保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与认可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