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1100型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碳排放)是污染源碳排放监测的重要技术手段,针对已安装CEMS进行碳排放扩项。通过直接测量CO、CO2、CH4气体浓度、烟气流速、湿度、氧气等参数,计算排放量,折算浓度等参数,数据准确度高。模块化设计、操作简单,便于现场维护。
M1100型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碳排放)配置灵活,既可将测量数据发送给已有CEMS工控机或者数采仪进行数据折算,也可以配置温压流监测仪、湿度仪、氧气自主进行气体浓度折算,减少扩项硬件成本投入。
HJ870-2017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碳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SO2 NOX 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76-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SO2 NOX 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JJG 635-2011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红外气体分析器检定规程》
JJF1523-2015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红外线气体分析器型式评价大纲》
GB/T10180-2003《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碳排放)
http://www.qdminder.cn/SonList-2384289.html
https://www.chem17.com/st426973/erlist_23842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