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的工厂需完成三个过程:
一个过程:自我评估(SELFASSESSMENT)。工厂经营团队执行工厂内部自我评估,来决定他们自己是否都遵守了前述「负责任的成衣制造原则」,如果对于自我评估的结果认为是满意的,工厂都遵守了上项制造原则。这时,工厂可向「负责任的成衣制造认证理事会」提出申请进行核定。
二个过程:独的监察(INDEPENDENTMONITORING)。认证理事会授给申请的工厂经营团队去预约经认证理事会核准的监督员名单内的任一位的监督员。这位监督员执行他自己的评估核定作业来决定工厂有否遵行「负责任的成衣制造原则」。依据评核的结果,这位的监督员将建议这家申请的工厂予以认证,或是鉴定那些需要改正的措施需做到,然后才提出予以认证的建议。
三个过程:后的覆审与追踪(,在独的监督员提出了符合标准的建议书之后,申请的工厂可以正式的向认证理事会请求认证。基于风险因素的标准,认证理事会将详细列出认证的效期,申请的工厂在接受认证的规定之外,应接受未经预告的抽检,以证实继续遵守认证的原则。





